枣强县政府召开第十四次常务会议
| 招商动态 |1970-01-01
3月7日,县长刘新营主持召开县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。常务副县长文健,副县长陈国祝、李焕玉、裴世超、王静,县政府党组成员刘玉秋,县政府党组成员、经济开发区常务副主任刘泽伟,县政府党组成员、政府办公室主任张华兴出席会议,县人武部部长郭占芳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国强、县政协副主席桑淑君以及监察委、政府办等有关部门和乡镇负责人列席了会议。
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《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。会议指出,《条例》的出台非常及时,非常必要,对于促进全省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具有重要作用。会议要求,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,深入研究,将《条例》的相关内容与正在开展的“双创双服”活动结合起来,对我县招商引资方面涉及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进行修改完善,逐一细化落实,确保我县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提升。
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《枣强县人民政府议事规则》。会议指出,《议事规则》是对原有议事规则的完善补充,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县政府议事决策机制,完善议事决策程序,提高依法行政水平。会议要求,县政府班子各成员要按照《议事规则》的规定,强化责任担当,认真履行职责,切实提高议事决策效率和水平。
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《关于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和2018年民生工程分解方案》。会议要求,各乡镇、各部门要按照《分解方案》,认真研究细化所承担的任务,明确量化目标、序时进度和实施方案,强化推进措施,狠抓责任落实,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。
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《关于对全县重点工业企业实施“三年倍增计划”考核情况的请示》。会议指出,去年我县实施了重点工业企业产值税收三年倍增计划,取得了较好成效。按照相关文件精神,县政府将认真兑现相关承诺,并一如既往地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,激励企业做强做大,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。
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《枣强县扬尘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》。会议要求,各有关责任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和时间节点,细化工作任务,层层落实责任,强化工作举措,高标准、高质量完成扬尘治理任务,确保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。
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《枣强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实施方案》。会议指出,创园工作时间紧、任务重,住建局要加强与上级的对接,确保各项工作科学有效,符合创建标准;各相关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,要严格操作程序,依法依规进行,财政局要做好资金保障,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。同时,要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,确保创园工作发挥长效、惠利于民。
会议对春季植树造林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。会议要求,农林局、各乡镇要抓住当前植树造林的有利时机,围绕106国道、枣清路、枣冀路沿线等绿化重点,认真谋划,迅速行动,抓紧落实地块和树苗,及早动手种植,确保圆满完成1.2万亩的春季造林任务。
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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